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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中心健康教研室体育器材管理相关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

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由通识教育中心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运行。

3、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所有器材分类摆放,登记造册,做好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4、做好防盗安全工作,每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财产清理无法使用的器材向通识教育中心报损并登记,做好新学期增添体育器材的预报及预算工作。

5、体育器材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室干净整洁,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做好防潮、防霉工作。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对损坏的器材及时维修、整理,保证器材的完好。

6、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7、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2019年9月10日印发

                      

体育器材管理员职责


 

1、建立财产管理账目,有严格的借用手续和赔偿制度,并认真执行。

2、熟悉各年级的教学进度,根据教师上课需用器材,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正常使用。课结束后,要清点器材数量,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登记并上报。

3、经常打扫器材室,保持室内整洁。器材存放要得当、有序、搬运方便。并备有灭火器材。

4、经常检查固定器材,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海绵垫等器材的防腐安置,应经常检查或更换存放位置。

6、定期清点器材,做到账物相符,对损坏而无法修好的器材填写单据,上报注销,根据器材的损坏程度,提出维修和购置计划。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2019年9月10日印发

                   

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1、教师或学生使用体育器材,属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2、如果是人为损坏的,要给予批评并视情况按原价或高出原价10%的数额赔偿。

3、每学期清点器材一次,发现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填写报废单。

4、器材报废必须经过通识教育中心的审核、签字。每学期将报废情况上报通识教育中心审批。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2019年9月10日印发

 

体育器材借还制度

 

1、借用体育器材,必须爱护和保管好,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2、体育课上由任课教师填写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及数量。如果在体育课上出现器材丢失由任课教师负责赔偿。

3、课外活动,师生借用器材必需要用身份证或者工作证、学生证进行登记,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及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并做好相应记录。

4、所借用的体育器材归还后,要放回原处。

5、外来人员借用体育器材需向通识教育中心申请批准,借用人员需抵押相应的证件和缴纳相应的押金,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在归还时如有丢失、损坏现象要按原价或高出原价10%数额赔偿。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2019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