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通识素养,扩大学术交流,开阔师生视野,推进通识教育,逐步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同时加强对各种形式、各种层次通识名家讲座(报告)的科学管理,本着强化责任、归口审批、方便服务、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办原则
(一)讲座(报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二)面向全校不同专业学生的通识性和综合性学术讲座,主要包括以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素养、哲学社会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自然科学与技术素养、美学艺术素养、体育与生命健康素养、实践能力素养等为主的学术讲座。
(三)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管理方式
讲座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具体承办的运作方式,即所有学术讲座活动均由教学科研处统一归口管理,包括整体计划、审批、监督实施以及经费管理等;对于不同级别的讲座实行分级承办:院级通识名家讲座由通识教育中心承办,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二级学院(部)级专业讲座(主要面向各学院、师生的专业讲座)由各二级学院(部)具体承办。
三、实施办法
通识教育中心应在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学术讲座初步计划,并填报《学术讲座计划表》(附表一)交教学科研处。计划若有调整,应在讲座前一周上报教学科研处。
(一)讲座申请
承办部门应于讲座前一周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附表二),根据讲座具体要求申请安排讲座地点、电教设施等,并提供详细的策划书,教学科研处审批。
(二)讲座宣传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承办部门应在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和校园网站上做相应的通知与前期宣传。
(三)组织实施
学术讲座具体实施由承办部门负责,主讲人邀请由各承办部门在制定学术讲座计划的同时进行,按照“谁邀请、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邀请人需对讲座主讲人的讲授内容把关,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业务工作、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商业宣传等为内容的非学术讲座。
(四)总结工作
承办部门应在学术讲座结束后认真作好总结工作,填写《学术讲座总结表》(附表三),根据讲座现场情况撰写新闻稿发送相关部门,连同讲座讲稿(或PPT演示稿)、活动图片及音像资料等一并交至通识教育中心统一归档。
四、讲座费用
(一)讲座酬金
1、校内主讲人:教授500元/次,副教授300元/次。
2、校外主讲人:
(1)国际(包括港澳)学者、专家:5000元
(2)国内教授(博导):4000元
(3)省内教授(博导):2000元
(二)经费管理
通识名家讲座由通识教育中心支付讲座酬金,二级学院专业学术讲座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2019年6月4日印发